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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內容說明
【參加資格】 少年組:12~18歲 青年組:19~25歲
【主 題】 愛「ㄒ一ㄢˋ」。以青少年愛「ㄒ一ㄢˋ」為主題創作,展現屬於青少年創意概念。
【收件方式】 初賽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投稿,上傳作品請以長邊800pixel呈現。
【活動時間】 ◎初賽:網路投稿 1. 初賽方式: 主題:愛「ㄒ一ㄢˋ」。以青少年愛「ㄒ一ㄢˋ」為主題創作,展現屬於青少年創意概念。參賽作品一律必須先彩繪於指定的圖形樣版尺寸上,可手工彩繪圖形樣版上,再用數位相機拍下上傳,或下載圖案後直接運用電腦繪圖後上傳至網站,將於97 年 8 月 1 日至7 日期間進行初賽審查。 評審標準:創意、風格、完整度、主題等四個部分為評審標準,選出優勝作品23名進入決賽。並於2008年8月16日(六)下午3:00~6:00 於北縣政府縣民廣場前舉辦決賽。 2. 初賽審查:97 年 8 月 1 日至 7 日,專業評審80%,網路民眾票選20%
3. 初賽入圍公佈時間:97 年 8 月 8 日 4. 每組(人)參賽作品以2件為限
◎決賽:現場 台北縣政府縣民廣場(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) 1. 決賽方式:2008年8月16日(六)下午3:00~6:00 於北縣政府縣民廣場前進行決賽,屆時進入決賽之優勝者,必須依照初賽入選之作品於現場彩繪於實際塗鴉公仔上,建議現場創作素材採用油性筆、油漆筆或壓克力顏料等上色,因充氣塗鴉公仔材質之關係。 2. 決選地點:97 年 8 月 16日下午3:00~6:00 台北縣縣民廣場(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1段161號)
3. 決選評審:97 年 8 月 16日(六),專業評審70%,現場民眾票選30%
◎結果公佈暨頒獎: 97 年 8 月16日(六) PM:6:00 ※ 以上活動時間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做調整,將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。 【評審方式】 由主辦單位成立三人評審委員會、審議評選。
【注意事項】 (一) 參加者應提供完整、正確資料,若未提供完整、正確資料,經主辦單位要求後仍無法補足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。 (二) 第三名(含)以上之獎項,不得重複得獎。 (三) 每人限參與兩件作品,參賽作品概不退件,需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,需為原創不得抄襲。
(四) 得獎之創意概念設計商品,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,歸屬設計者個別擁有,但主辦單位共同擁有為推廣活動目的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,且不另計酬勞。 (五) 凡參賽作品概不退件,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有權得補充之。未入選之作品未經作者同意主辦單位將不予公開使用。 (六) 創意概念設計商品須未曾參加任何比賽,且為提案人(單位)之原創,不得為模仿、抄襲或剽竊之設計,亦不得為市面上已販售之商品。如經檢舉或告發,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加資格,若有得獎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相關權利,且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,將由本活動評選委員會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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